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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申論題 105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三 題

三、相關員工分紅制度,商業會計法如何規定?請依現行商業會計法的規定,申述民國104 年公司法刪除第 235 條第 2 項之相關原因。(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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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應先聯想「員工分紅費用化」的核心會計觀念,並連結商業會計法第64條對於「盈餘分配」與「費用」的界線。接著,論述104年公司法刪除第235條第2項(員工分紅從盈餘分配改為當期費用),是為了符合經濟實質並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使財報真實反映經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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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員工分紅制度之核心爭點在於其定性應為「盈餘分配」抑或「費用」。為接軌國際會計準則(IFRS)並反映經濟實質,現行法規已將員工酬勞由盈餘分配改為「費用化」,消弭了早期公司法與商業會計法之間的歧異。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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