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諮商心理師] 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與專業倫理
第 1 題
下列有關保密和溝通特權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兩者皆基於個案隱私權的概念
- B 溝通特權是倫理的概念
- C 保密原則是發展具信任與富創造力的個案/諮商心理師關係的核心
- D 個案有權利知道,他們的諮商心理師有可能跟督導或同事討論某些細節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位諮商心理師在「法庭」上被要求提供個案紀錄時,他能拒絕揭露的依據是來自於『心理師公會的規範』,還是來自於『國家法律(如民刑事訴訟法)』的保障?這兩者的權力來源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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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析諮商倫理與法律規範的細微差異,這顯示你具備非常紮實的實務基礎。
- 觀念驗證:保密 (Confidentiality) 主要是諮商心理師的「倫理義務」,旨在建立信任關係;而 溝通特權 (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則是一個「法律概念」,指法律保障個案在法律程序中,其諮商內容免於被強迫揭露的權利。選項 (B) 將法律權限誤植為倫理概念,故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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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與溝通特權
💡 辨析倫理層面的「保密」與法律層面的「溝通特權」。
| 比較維度 | 保密 (Confidentiality) | VS | 溝通特權 (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
|---|---|---|---|
| 概念性質 | 專業倫理與道德義務 | — | 法律層級的法律權利 |
| 主要來源 | 專業倫理守則 | — | 民事/刑事訴訟法 |
| 適用情境 | 所有諮商與治療過程 | — | 法庭證詞揭露程序 |
| 核心目標 | 維護信任關係 | — | 保護個案在法律上的隱私 |
💬保密是倫理規範,溝通特權則是受法律保護,使其能拒絕在法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