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申論題
105年
[公職法醫師] 刑事訴訟法
第 三 題
甲某日在 KTV 酒後與在隔壁包廂唱歌之著名影星乙起爭執,乙當場將甲毆成重傷。警方在約詢甲時,拿出乙之照片供甲指認,甲立刻大喊「就是他沒錯!把我打得好慘!」,之後乙遭起訴。審判時,甲不幸因車禍過世。試問甲之前述指認是否有證據能力?(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涉及證據能力的雙重審查。看到指認程序,應優先思考「指認取得程序是否合法(單一指認之例外適用)」。確認程序合法後,再針對被害人於審判中死亡之情形,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3第1款檢驗是否符合傳聞例外要件(死亡、特信性、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