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8 題
李女士,妊娠 28 週,有 1 個女兒及 1 對雙胞胎,曾於妊娠 8 週自然流產 1 次,孕產史的紀錄為:
- A G4P2A1
- B G3P3A1
- C G4P3A1
- D G3P2A1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評估一位孕婦的產科病史,請思考:在計算『生產次數 (Para)』時,計算的是『出生的小孩總數』,還是『完成分娩過程的次數』?此外,『目前正在進行中』的這段孕期,是否也該計入懷孕總次數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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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暖指引:紮實奠基,持續成長!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非常棒!看到你能夠精準辨識出「雙胞胎」這個常見的考驗點,並且正確地應用孕產史紀錄(GPA)的定義,我真的替你感到開心。這份對細節的掌握,是未來臨床工作中非常寶貴的基石喔!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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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產史 GPA 紀錄法
💡 區分懷孕總次數、達活產週數之產次與流產次數之計算。
- G (Gravida) 總懷孕次數:含本次懷孕、既往生產及流產次數。
- P (Para) 生產次數:懷孕滿 20 週或胎兒重達 500g 之產次。
- A (Abortion) 流產次數:懷孕未滿 20 週或胎兒重未達 500g 之終止。
- 多胞胎計數原則:不論胎兒個數,一次懷孕過程 G 與 P 皆計為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