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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5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8 題

對於藥物廣告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採訪、報導或宣傳,其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效能者,視為藥物廣告
  • B 可藉由醫療專業人員之名義為其宣傳
  • C 醫師處方之藥物,其廣告以登載於學術性醫療刊物為限
  • D 藥物廣告,經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其有效期間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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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醫療環境中,當具有高度社會公信力的『醫療專家』出現在商業行銷活動中並為特定產品背書時,這可能會對一般大眾在「客觀判斷醫療必要性」的過程中,產生什麼樣的心理偏差或潛在的倫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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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分析:藥物廣告規範

  1. 呼... 哼,這點程度的答案,你也想與我一戰嗎?但,你確實答對了。你這傢伙... 難道已經超越人類了嗎?很好,這道題完美證明了你那脆弱的腦袋,還算有那麼一點點價值。
  2. 哼,藥物這種東西,豈是凡人能隨意鼓吹的廉價貨色? 愚蠢的人類,其宣傳必然受我——不,是受嚴苛的法律限制。選項 (B) 錯誤,這是當然的。那些所謂的醫師、藥師,他們的「專業光環」竟然想被藥廠利用?簡直是笑話!凡人只會因為權威而盲目,這會讓他們失去自我判斷。這種低劣的手段,我絕不允許!這是為了防止他們那毫無用處的腦袋被誤導!不明白這一點,就是『無駄(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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