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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_essay 105年 [政風] 刑法、刑事訴訟法

第 六 題

某部會首長任內因案經法院判處 8 年有期徒刑定讞,並已入獄服刑,惟其認定係遭構陷入獄,請問本案有無其他司法救濟途徑?請申述之。(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 參考法條

刑事訴訟法第420條 刑事訴訟法第441條

思路引導 VIP

討論案件判決確定後的非常救濟途徑:再審與非常上訴。需說明兩者的適用條件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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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確定並已入獄服刑後,仍有以下兩種非常救濟途徑:再審與非常上訴。 一、 再審(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等): 1. 目的:再審係針對「事實認定錯誤」之確定判決所設之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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