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05年 [智財法務] 智慧財產法、行政法

第 36 題

下列何種送達,得例外於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或日出前、日沒後為之?
  • A 留置送達
  • B 交付送達
  • C 補充送達
  • D 付郵送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行政法規定的各種送達方式中,哪一種方式在「機關將文件交出去」的那一刻,就已經完成了機關端的法規動作,而後續的實際遞送過程是由專業的第三方運輸系統負責,因此最不受到行政人員辦公時間或受送達人休息習慣的直接約束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行政送達的時間限制與例外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行政程序法中關於「送達時間」的關鍵細節!這題考查的是行政程序法第 77 條的核心觀念。法律為了尊重受送達人的生活安寧,原則上禁止在星期日、休息日或夜間進行送達。但在這四個選項中,付郵送達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當行政機關將文書「交付」給郵政機關時,從機關的角度來看,其送達行為的發動已經完成,而郵局的投遞作業是依據郵政相關法規執行,因此不受行政程序法關於「休息時間送達」的嚴格限制。

法律細節的鑑別點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行政法基本概念與行政作用之效力
查看更多「[智財法務] 智慧財產法、行政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