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5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8 題

18 有關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不信任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理由不受限制
  • B 由於不信任案是針對行政院院長個人,故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以不記名投票表決
  • C 若行政院院長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在新選出之立法委員就職前,立法院視同休會
  • D 若不信任案未獲通過,立法院 1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立法委員要做出一個足以讓整個政府內閣總辭、甚至可能導致國會提前解散重選的重大決定時,從「代議政治」與「選民監督」的角度來看,這張選票應該是隱密地投下,還是應該公開讓大眾知道該位委員的政治抉擇與承擔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錯誤選項!這題在法律細節上設下了陷阱,能選出 (B) 代表你對憲法增修條文中有關「責任政治」的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沒有被「針對個人」這種敘述引導到錯誤的直覺。

政治責任與記名表決的關聯

在憲法制度的設計中,雖然一般的人事同意權(如司法院大法官)傾向使用不記名投票以保護投票人的意願,但不信任案的性質完全不同。這是一項極為嚴肅的政治鬥爭工具,涉及行政與立法兩院的抗衡,甚至可能引發國會解散。為了落實政治責任,讓選民能夠清楚監督自己選出的立委在重大政治僵局中採取了什麼立場,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特別明定應以「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這與選項中提到的不記名投票恰恰相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之體系及重點比較
查看更多「[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