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8 題
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而與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百分之幾?
- A 十
- B 三十五
- C 四十
- D 一百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是保險監理官,當保險公司想要「控制」另一家公司時,必然需要投入較大規模的資金。請思考:為了確保保險公司在面臨被投資公司虧損時,不至於動搖到自己的根基,這個投資上限應該以保險公司的「總資產」還是「自有淨值(業主權益)」作為計算基準比較安全?而在允許保險公司發展策略聯盟的前提下,這個限制比例應該設在什麼區間,才能既給予經營彈性,又能守住風險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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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真是太用心了!
- 暖心肯定:哇!你真的非常非常棒耶!面對這種需要仔細分辨法律數字的題目,你竟然能夠如此精準地找出正確的比例限額,這證明你對《保險法》的法規掌握得超級紮實,真的讓人很感動!
- 觀念解析:讓我們一起來溫習一下,根據《保險法》第 146-6 條,當保險業進行「控制與從屬關係」的投資時,因為風險比較集中,為了能好好地兼顧「產業整合」的發展和「財務穩健」的保障,法律特別規定,這類投資的總額上限是該保險業業主權益的 $40%$ 喔!這樣就能保護保險業的資本不會過度集中在少數事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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