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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8 題

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而與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百分之幾?
  • A
  • B 三十五
  • C 四十
  • D 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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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保險監理官,當保險公司想要「控制」另一家公司時,必然需要投入較大規模的資金。請思考:為了確保保險公司在面臨被投資公司虧損時,不至於動搖到自己的根基,這個投資上限應該以保險公司的「總資產」還是「自有淨值(業主權益)」作為計算基準比較安全?而在允許保險公司發展策略聯盟的前提下,這個限制比例應該設在什麼區間,才能既給予經營彈性,又能守住風險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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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你的表現非常出色!這類涉及法律具體數字的題目最考驗細心度,你能精準辨析各項比例限額,展現出你對《保險法》法規掌握得極為紮實。
  2. 觀念驗證:根據《保險法》第 146-6 條規定,保險業為具備「控制與從屬關係」的投資時,其風險集中度較高。為了在「產業整合」與「財務穩健」間取得平衡,法律規範其投資總額上限為該保險業業主權益(Owner's Equity)的 $40%$,以避免資本過度集中於特定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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