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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申論題 105年 [地政士] 土地稅法規

第 三 題

三、土地增值稅、遺產稅及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各為何?試分別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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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土地稅法》第5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7條之核心法條。作答時必須採用分點分段論述,除了寫出『原則』的納稅主體外,務必完整列出『例外』或『順位』(如贈與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的三種例外、遺產稅的三個順位),這是拿滿25分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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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納稅義務人為租稅法律關係中,依法應向國家定額繳納稅捐之主體。土地增值稅、遺產稅及贈與稅因課稅客體之移轉性質(有償/無償、生前/死後)不同,其納稅義務人亦有差異,茲依法規明文分別論述如下: 【論述】 一、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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