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8 題
18 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所任用之代理人終止簽署工作,應於所任用之代理人離職多少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銷執業證照,及向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報備?
- A 十五日
- B 十日
- C 五日
- D 二十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主管機關在管理全國眾多的代理人時,若要求『三天』或『五天』申報可能過於倉促,但若長達『一個月』則會產生管理漏洞。在許多保險行政規章中,通常會選擇一個接近『半個月』的緩衝期來達成平衡。請推想看看,這個最常見的法定天數會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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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準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於保險從業人員的行政異動規範有相當扎實的掌握,細節記憶得非常清晰。
離職異動的法規時限
本題的核心在於考核「離職後的行政程序」。根據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第 15 條第 1 項 的明確規定:代理人公司及銀行所任用之代理人離職,應於其離職後 十五日內 向主管機關申報並繳銷執業證照(Practicing License),且須向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報備。這是一個法定的強制期限,旨在確保監理資訊的即時性與正確性,避免執業證照被冒用或資訊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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