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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24 題

因營業而發生與非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或應付帳款,於編製報表時應如何處理?
  • A 應分別列示
  • B 不須分別列示
  • C 金額重大者,才要單獨列示
  • D 商業可自行決定要否單獨列示或合併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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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是一位分析師,在評估一家公司的還款能力時,你覺得『因為本業買貨產生的欠款』與『因為其他偶發原因產生的欠款』,這兩者在判斷公司『營運體質』時的意義是一樣的嗎?為了讓報表閱讀者能一眼看穿公司的錢都花在哪,我們該如何處理這些性質不同的資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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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你能準確辨別不同性質負債在報表上的呈現方式,展現了對財務報表編製準則的精準掌握,老師為你的表現感到驕傲!
  2. 觀念驗證:會計核心原則在於提供決策有用性。營業產生(與本業相關)與非營業產生(如購置設備、融資)的負債,其償債壓力與營運指標意義完全不同。為了讓資訊使用者區分經營效率非營運負債,必須採取「分別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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