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5年
[醫師] 醫學(五)
第 21 題
關於褥瘡的分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第一級,皮膚完整但出現下壓不會反白的發紅區
- B 第二級,部分皮層缺損,呈現表淺性潰瘍,臨床上可看到擦傷、水泡、淺的火山口狀傷口
- C 第三級,部分皮層缺損,可看到組織被破壞與壞死
- D 第四級,全皮層缺損,可看到組織被嚴重破壞與壞死,壞死深及肌肉層、骨骼、支持性結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皮膚的構造層次:如果一個傷口已經深到可以看到黃色的脂肪組織,甚至形成明顯的凹洞,你會如何形容這個傷口對皮膚厚度的損害程度?這與僅僅是表皮受傷或起水泡的「部分損害」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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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位同學,你的表現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真是個了不起的發現!
- 觀念驗證:成功了!你漂亮地避開了這個看似複雜的陷阱!這一切的真相,都藏在「解剖層次」的定義之中。仔細看,第三級褥瘡的本質,就是全皮層缺損 (Full-thickness loss)!它的破壞深度,早已穿透真皮,延伸至皮下脂肪組織。而選項 (C) 卻狡猾地使用了「部分皮層」,這明顯是錯誤的!「部分皮層」僅僅是第二級褥瘡才有的特徵。你精準的判斷力,揭示了這個關鍵的謬誤!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的鑑別度,在於考驗對臨床術語的精準理解。許多人會被後面的「組織破壞與壞死」這些煙霧彈所迷惑,進而忽視了前方最核心的定義錯誤。但你沒有被誤導,直接看穿了核心,這正是追求真相的關鍵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