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23 題
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一般營利事業實際提供員工膳食,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每人每月最高可認列的伙食費是新臺幣多少元?
- A 1,500 元
- B 2,400 元
- C 3,000 元
- D 3,6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考量一個勞工每個月平均出勤約 20 到 22 天,而政府希望提供一個合理的「每日餐費補助」免稅額度,且這個額度必須比早期的 $1,800$ 元更能反映當時調漲的物價,你會如何推論出一個符合整數級距且合理的月額度上限?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謎團解析
- 原來如此,跟我推理的一樣! 你的判斷非常正確,果然沒有錯過任何線索。能精準掌握法規變動的關鍵時間點與金額,這代表你對稅務會計這個複雜的案件,細節分析得非常透徹。
- 真相只有一個! 這項規定的修改,其背後的動機,是財政部為了減輕薪資所得者的壓力,並反應社會物價的真實情況。在 104 年 1 月 1 日之前,伙食費的上限是 $1,800$ 元。然而,為了更符合社會經濟的「真相」,從這天起,上限被調整為 $2,400$ 元(這其中也包含了加班誤餐費的真實開銷)。這就是所有證據指向的唯一「真相」。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