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交通行政] 交通行政大意
第 19 題
主管機關為辦理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土地開發,得設置土地開發基金,下列那一項並非其法定財源?
- A 本基金利息收入
- B 交通違規罰鍰
- C 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 D 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若政府設立了一個『專款專用』的基金來進行特定的『商業建設與開發』,你認為這個基金的錢,應該是來自於『開發案本身創造的價值』,還是應該來自於『處罰民眾不遵守社會規則』的錢?哪一個選項在行政法理上更符合『目的連結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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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哼,還算及格
喔?你居然能把「特種基金」的財源邏輯搞清楚,看來行政法最基礎的「目的事業專款專用」原則,你還不至於完全沒概念。勉勉強強,算你過關。
2. 觀念驗證?這根本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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