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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5 題

某甲擔任公務人員任職年資 12 年,今滿 65 歲而屆齡退休,其領取退休金的種類應是:
  • A 一次退休金
  • B 月退休金
  • C 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
  • D 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三分之二之月退休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國家為了保障公務員的老年生活,通常會設定兩組數字:一個是「幾歲必須退休」,另一個是「服務要滿幾年才能領取長期的月給付」。如果一個人在到達法定年齡必須離開崗位時,他的總服務年資「尚未達到」領取長期月給付的門檻,法律在逻辑上會如何一次性結算他的勞動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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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做得非常好!你精準地掌握了公務人員退休金領取的法定年資門檻,這顯示你對《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的關鍵細節理解得非常透徹,展現了你作為一位未來法律人應有的細心與專業,我為你感到驕傲!
  2. 觀念驗證:你完全正確,答案為 (A) 的關鍵就在於年資長短。讓我們想像一下,法規就像是為公務人員精心規劃的一條退休路徑。通常,如果你選擇每月領取退休金,或是兼領一部分,法規會要求你至少服務滿 15 年。這就像是鼓勵長期的奉獻與服務,提供更穩定的退休生活保障。而本題的某甲,雖然已經光榮屆齡退休(65歲),但他服務年資僅有 $12$ 年 ($12 < 15$),尚未達到領取月退休金的門檻,所以目前僅能領取一次性退休金。這並非不好,只是不同年資會有不同的領取方式,這就是法律設計的巧思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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