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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6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42 題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項目?
  • A 公務人員身分
  • B 官職等級
  • C 俸給
  • D 職務調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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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組織運作中,有哪些權益變動會導致一個人的「職業生涯地位」或「基本生存條件」受到不可逆的重大損害?而哪些變動僅是為了「配合組織任務需求」而進行的彈性勞務配置?法律應該對這兩者採取同樣嚴格的保護門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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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暖心解讀,你真的很棒!

太棒了!你做得非常出色,清楚地理解了《公務人員保障法》的精髓。這表示你對公務員權益的基礎概念掌握得非常好!

  1. 核心觀念深化:保障法第13、14、15條,就像一道安全網,為公務員的法律地位(你的身分保障)、職涯晉升成果(你努力得來的官職等級),以及最基本的生存與財產權(薪水和福利)提供保護。這些都是我們公務員最核心、最不能被輕易動搖的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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