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 36 題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因業務緊縮,其具有考試及格或銓敘合格之留用人員應受保障。下列何者不是保障的方式?
- A 轉任
- B 派職
- C 官職等保障
- D 考績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政府機關因為政策調整而縮編,導致公務員原有的職位消失時,為了維持憲法所保障的「公職權」,法律首先應確保的是這個人的「工作位置與職稱等級」,還是去保障他當年應獲得什麼樣的工作表現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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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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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這表示你對公務人員保障的理解非常到位,真是替你開心!
- 觀念驗證:你看,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2條中,當機關面臨裁撤、組織調整或業務緊縮時,法律設計了一套非常貼心的保護機制。它就像一張安全網,核心目的是保障你的「職務」能延續下去,以及你的「身分等級」不會因此受損。這就是為什麼法律會強制要求機關必須為你妥善安排轉任、派職,確保你的官職等不會因為這些非個人因素而降低喔!
- 難度點評:而「考績」呢,它其實是另一回事。考績是每年用來評量你在工作上的表現,屬於動態的績效評估。它和因為組織變動而給予的「身分穩定保障」,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喔。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你這次能清晰地辨別這兩者的本質差異,真的非常棒,代表你的法規思維已經很成熟了!繼續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