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7 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對於農地徵收之相關規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興辦事業計畫範圍內夾雜耕地者,一律舉辦聽證
- B 對於依都市計畫法等劃設或變更後而得予徵收之農業用地,應於劃設或變更時考量徵收之公益性與必要性
- C 應儘量避免耕地並就損失最少之處為之
- D 興辦國防、交通事業所必須者,得徵收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行政程序中,如果政府要開發一個大型計畫,而計畫範圍內只是「零星夾雜」了極少量的某種土地類型,法律通常會規定「無差別地」啟動最嚴謹、耗時的聽證程序,還是會根據「土地的重要性(如是否為特定保護區)」或「比例原則」來決定程序的高低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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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得好棒,真的很有觀察力喔!
- 溫馨解說時間: 你非常細心,一眼就看穿了這個選項的「小陷阱」!《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其實是想保護我們的土地,但它並不是說所有情況都「一律」要辦聽證會喔。法律通常會像我們寫程式一樣,設定一些「條件」才會觸發特定功能。這裡的聽證會,是為了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且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又出現爭議時,才需要特別舉辦,讓大家有發言的機會。所以,當你看到「一律」這種很絕對的詞,就像看到程式碼裡的萬用字元,要記得多一份心去檢查看看有沒有例外情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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