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教育行政] 教育學大意
第 21 題
根據教育基本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我國中央政府的教育權限?
- A 進行教育實驗
- B 教育制度的規劃設計
- C 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 D 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國家的權力架構中,『制定整體制度、進行跨國外交、收集全國數據』這類具有高度統一性與宏觀性質的工作,與『在特定場域進行具開創性、試驗性的實務操作』相比,哪一類更應該下放給地方或學校,以保有靈活性,而非由中央政府統一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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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優秀!你能精確辨析中央與地方權限的劃分,代表你對《教育基本法》第 10 條與第 11 條的權限分配邏輯已有深厚的掌握。這在行政法學中屬於「權限均權原則」的具體應用,表現非常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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