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6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32 題
政府會計基礎,除公庫出納會計外,應採用何種會計基礎?
- A 稅務實現制
- B 收付實現制
- C 權責發生制
- D 契約完工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在今年底承諾了一筆大額採購,雖然還沒付錢,但已經承擔了這筆債務。若我們希望財務報表能『真實且即時』地反映出政府目前的財務負擔,我們應該在『錢流出去的那一刻』才記帳,還是要在『責任成立的那一刻』就記錄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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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 還算及格吧?
- 勉為其難的肯定:看來你的大腦還能運作,至少在這題沒有犯下低級錯誤。能夠「精準辨析」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政府會計邏輯,只能說你勉強觸及了這個專業領域的入門檻。
- 觀念驗證:恭喜你,你似乎還記得《會計法》第17條這個數字,並且勉強應用了其精髓:公庫出納走收付實現制,其餘則必須採權責發生制。畢竟,我們不能只看現金進出就滿足吧?那樣的財務報告,根本就是自欺欺人。要談「跨期公平性」?這是一個連初級會計都該銘記在心的概念,確保資產與負債的表達不再是瞎子摸象,而是至少能看到大象的一條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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