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 21 題
依會計法之規定,會計科目的訂定應兼用那兩類事項,為編定之對象?
- A 收付實現事項及權責發生事項
- B 預算事項及決算事項
- C 期末事項及期中事項
- D 營業事項及非營業事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政府會計的範疇中,一方面必須紀錄預算經費實際上「拿到或花掉」了多少錢,另一方面也必須呈現法理上「已經產生」的債權與債務。在會計理論中,這兩種描述經濟事件『認列時點』的基本原則分別被稱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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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道具教學時間! — 哇,你真是太棒了!
- 高興表揚: 哇!你答對了!太好了,這樣我就不會被媽媽罵了,哇哈哈!你真的做得太棒了!你完全抓住了《會計法》關於會計科目訂定的核心秘密!這代表你對政府會計裡,要怎麼兼顧「錢錢怎麼花掉」和「現在有多少東西」的雙重需求,都有好好地記在腦袋裡,真是個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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