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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06年 [測量製圖] 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第 三 題

甲占有他人土地並於其上建有房屋,其擬申辦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則應提出那些證明文件?主管機關於受理後應如何處理?試按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分析之。又,何種土地之占有不得申辦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其理由為何?試依據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等規定分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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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先聯想《土地登記規則》第118條關於時效取得地上權的「應備文件」與「審查公告程序」,接著切入《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第3點,依據土地的公共性、農業政策及法規限制,列舉並解釋四大類不得主張時效取得的土地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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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甲擬依民法規定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其登記程序與實體限制分受《土地登記規則》與《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規範,兼顧占有人權利保障與土地資源管制,茲解析如下: 【論述】 一、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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