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公職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二 題
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全文 13 條,係於 106 年 5 月 10 日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56401 號令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請問該條例的立法目的及適用範圍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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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法規記憶題,考生應直擊法源條文。本題考點為《危老條例》第1條及第3條,思考時先定位三大前提:「都市計畫內」、「合法建築物」、「非歷史保存建物」;接著運用「危險程度」將適用對象劃分為三類(限期拆除、結構未達最低等級、30年老屋且耐震不足),最後別忘了補充「合併鄰接基地」之擴充適用範圍,以展現法規體系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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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本題測驗「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之核心基礎。該條例旨在透過程序簡化與容積獎勵等誘因,解決都市中窳陋及具潛在災害風險之老舊建築物問題。茲依本條例相關規定,臚列其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如下: 【論述】 一、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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