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第 二 題
勞動檢查是貫徹勞工立法的重要行政手段之一。依據勞動檢查法,勞動檢查人員有何種執法權力?並從比較勞工立法的角度,說明其他國家如何強化檢查人員的勞動檢查權?(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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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題,應先回顧我國《勞動檢查法》第14、15等條文,列舉出勞檢員進入、查閱、詢問、扣留等核心行政權限。接著帶入比較法視角(如ILO第81號公約、日本勞基監督官的司法警察權),反思我國現行僅具『行政調查權』的侷限,提出賦予刑事偵查權或跨部會整合的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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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勞動檢查為落實勞動實體法之核心行政手段,其有效性高度取決於檢查人員的法定職權。勞動法身為社會法,欲介入傳統民法契約自由以保護經濟弱勢之勞工,必須仰賴強而有力的公權力查察,以下就我國現行法制及國際比較法之視角進行剖析。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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