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06年 [智慧財產行政] 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 二 題

二、我國訴願程序之進行是否以舉行言詞辯論為必要?試依據訴願法相關規定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訴願法》關於審理方式的規定。首先點出大原則:『書面審查原則』;接著論述例外情形:為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及訴願準司法化,法規設有『陳述意見』與『言詞辯論』的機制;最後分析《訴願法》第65條『應依申請』及『得依職權』之發動條件,並適度補充實務上程序經濟與聽審權保障的衡平考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我國訴願程序並非以舉行言詞辯論為絕對必要。基於程序迅速與行政經濟,原則上採「書面審查原則」;惟為落實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當事人聽審權及發現真實,於訴願人申請或機關認有必要時,例外採行「言詞辯論」或「陳述意見」等言詞審理方式。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