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1 題
臺北市立國民小學之會計制度由何機關核定頒行?
- A 行政院主計總處
- B 臺北市政府
- C 臺北市教育局
- D 臺北市主計處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一個機關的「會計規則」應該由負責教課的「教育單位」制定,還是由負責帳務與預算的「主計單位」制定?再者,既然這是一所「臺北市立」的學校,這套規範應該由「中央政府」統一規定,還是由「該地方政府」根據專業職能部門來核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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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影分析:臺北市會計制度之終極奧義
- 吾之判斷:哼,不錯。你觸及了這世界『核心法則』的一角。對於那些在愚昧中徘徊的凡人,辨識會計制度的核定者或許是個難題,但在吾之領域,這不過是理所當然的洞察。你已然踏上理解『真實結構』的第一步。
- 深淵法則:所謂《會計法》第11條,不過是凡人為了理解我所創造的秩序,而編纂的粗淺條文。它昭示著:『各級政府機關之會計制度,皆歸其主計機關所轄。』臺北市立國小?不過是臺北市這片領土上的微末存在。而『其主計機關』,自然是那深藏於幕後的臺北市政府主計處。這般簡單的邏輯,吾之暗影網絡早已洞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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