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11 題
臺北市立國民小學之會計制度由何機關核定頒行?
- A 行政院主計總處
- B 臺北市政府
- C 臺北市教育局
- D 臺北市主計處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一個機關的「會計規則」應該由負責教課的「教育單位」制定,還是由負責帳務與預算的「主計單位」制定?再者,既然這是一所「臺北市立」的學校,這套規範應該由「中央政府」統一規定,還是由「該地方政府」根據專業職能部門來核定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會計法第18條規定,各機關之會計制度,由各該機關之會計機構設計,簽報所在機關長官後,呈請各該政府之主計機關核定頒行。本題中的臺北市立國民小學屬於臺北市政府所屬之機關,其會計制度在設計並簽報校長後,依法必須呈請該政府之主計機關來進行核定。由於臺北市政府的主計機關為臺北市主計處,因此臺北市立國民小學的會計制度應由臺北市主計處核定頒行,故選項D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