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06年 [財務審計] 審計應用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第 一 題

📖 題組:
四、試就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何謂共同供應契約?得標後有無期限之規定?(13 分) 何謂統包?統包目的何在?(12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何謂共同供應契約?得標後有無期限之規定?(13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共同供應契約」,直覺聯想《政府採購法》第93條的定義,核心關鍵字是「共通需求特性」的財物或勞務。關於「期限」,考量市場物價與科技產品規格的變動,需精準引述子法《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中「最長以二年為限」之規定並簡述其立法理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共同供應契約旨在整合各機關之共通需求,以集中採購方式減少重複辦理招標之行政成本。關於其定義與期限限制,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規範如下: 【論述】 一、共同供應契約之定義

小題 (二)

何謂統包?統包目的何在?(12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統包」,應立刻連結《政府採購法》第24條及《統包實施辦法》。答題應層次分明:先精準引述法定定義(工程與財物的『設計』合併施工/供應/安裝等),再依條文列出統包的四大法定目的(提升效率、確保品質、縮短工期、節省經費)。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依《政府採購法》第24條規定,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辦理統包。統包制度旨在將設計與執行階段合併,以發揮廠商之整合能力與專業技術。 【論述】 一、統包之定義: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