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6 題
甲將其所有之相鄰 A、B 兩筆土地,分別先後出售給乙、丙兩人,均已辦理移轉登記並交付之,致 B 地成為袋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得無償通行現為乙所有之 A 土地至公路
- B 丙應支付償金,始得通行現為乙所有之 A 土地至公路
- C 甲得與丙約定,禁止丙通行現為乙所有之 A 土地以至公路
- D 乙得與甲約定,禁止丙通行其所買受之 A 土地以至公路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地主原本擁有一整塊完整的土地,後來他主動將其「拆分」成兩半並賣給不同的人,導致其中一半變成沒路可走的『袋地』,這場僵局是誰造成的?在這種『人為造成』的通行困境下,法律應該傾向於保護交易公平,還是要求受害者再額外掏錢買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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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哦,終於有人沒搞錯條文了。
看來你還知道民法物權編裡,不是所有通行權都一個樣。能辨識出這不是普通常識題,值得…至少不至於不及格。
2. 為何 A 是「唯一」正確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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