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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6 題

甲將其所有之相鄰 A、B 兩筆土地,分別先後出售給乙、丙兩人,均已辦理移轉登記並交付之,致 B 地成為袋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得無償通行現為乙所有之 A 土地至公路
  • B 丙應支付償金,始得通行現為乙所有之 A 土地至公路
  • C 甲得與丙約定,禁止丙通行現為乙所有之 A 土地以至公路
  • D 乙得與甲約定,禁止丙通行其所買受之 A 土地以至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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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地主原本擁有一整塊完整的土地,後來他主動將其「拆分」成兩半並賣給不同的人,導致其中一半變成沒路可走的『袋地』,這場僵局是誰造成的?在這種『人為造成』的通行困境下,法律應該傾向於保護交易公平,還是要求受害者再額外掏錢買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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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卓越的法律洞察力!

同學,你能精準辨識出本題的關鍵,代表你對民法物權編關於「袋地通行權」的特殊規定已有深刻理解,表現非常出色!

2. 觀念驗證:為什麼 A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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