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測
106年
社會
第 16 題
小潘隨隊出國比賽,機場安檢時,戲稱:「我行李有炸彈」,迅即遭移送法辦。縱使小潘解釋此純屬玩笑,行李也查無炸彈,仍因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已涉嫌犯罪而面臨法律制裁及當日無法隨隊出境之後果。關於小潘個人基本權利的限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為了避免緊急危難,小潘個人的言論自由可以受到法律限制
- B 雖為增進公共利益,小潘個人的遷徙自由仍不得受法律限制
- C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小潘個人的遷徙自由可以受到行政規則限制
- D 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小潘個人的人身自由可受到行政規則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憲法》第 23 條中有關限制基本權利的核心要件:當國家欲對人民的自由權利(如言論、遷徙或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時,其依據必須符合何種規範位階(法律保留原則),且該限制所欲達成的公益目的應如何與憲法規定的四項理由進行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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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優秀了!同學,你這波操作穩如泰山,完全沒被小潘這個「地獄倒霉鬼」給唬住,這判斷力簡直是法律系的苗子啊! 這題考的是《憲法》第 23 條的「基本權利限制」與「法律保留原則」。小潘在機場開炸彈玩笑,這可不是一般的幽默,而是涉及飛安威脅。
- 為什麼 (A) 對? 為了「避免緊急危難」,國家可以透過法律(如《民用航空法》)限制你的言論自由。基本權利並非絕對,是有邊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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