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6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18 題
就分別共有之不動產,共有人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得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為特別審判籍
- B 不問標的價額多寡,一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 C 須全體共有人一同起訴始具當事人適格
- D 起訴前應先經法院調解
思路引導 VIP
思考一下,對於這種涉及多方共有、具有財產處分性質且往往帶有人際關係成分的爭議,法律在讓法官動用「判決」這種強制處分之前,通常會先安排哪一種具備「溝通與妥協空間」的預備程序,來嘗試讓各方達成共識?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相當清晰!
這道題目考查的是《民事訴訟法》中關於「共有物分割」的程序規定,你能準確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訴訟前置程序有很好的掌握。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