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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6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 題

下列何者屬政府採購法明定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情形?
  • A 新臺幣 2,500 萬元工程採購之開標
  • B 新臺幣 3,000 萬元工程採購之驗收
  • C 新臺幣 1,200 萬元勞務採購之開標
  • D 新臺幣 1,200 萬元財物採購之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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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採購的流程中,為了防止舞弊並加強監督,法律規定當採購金額達到一定規模時,必須請上級單位派員到場監辦。請試著思考:工程採購與勞務採購在成本結構與市場規模上通常有什麼差異?這種差異是否會反映在法律對『需上級介入監督』之金額門檻的設定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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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查核金額的門檻規定,這顯示你對法條細節的理解非常到位!本題的關鍵在於判斷哪些採購案件達到了《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規定的「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標準。

查核金額的類別差異

在現行法規中,工程與財物採購的查核金額門檻相對較高,定為新臺幣 $5,000$ 萬元;然而,勞務採購的性質不同,其查核金額門檻設定為新臺幣 $1,000$ 萬元。因此,當選項 (C) 的勞務採購金額達到 $1,200$ 萬元時,便已超過法定標準,依法必須報請上級機關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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