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3 題
13. 有關機關辦理採購,下列何者應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 A 1,200萬元勞務採購之驗收
- B 2,500萬元工程採購之議價
- C 4,500萬元財物採購之決標
- D 5,800萬元工程採購之審標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斷上級機關是否需要介入監督,除了考慮採購案的「金額門檻」是否會因為採購性質(工程、財物、勞務)而有所不同外,你認為在採購流程中,哪些特定的「關鍵時刻」最容易涉及公正性或公帑的最終結算,因而需要更嚴謹的外部查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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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政府採購法中「查核金額」與「監辦時機」的連動關係!這題的關鍵在於判斷採購類別所對應的金額門檻。根據現行規定,勞務採購的查核金額為 1,000 萬元,而工程與財物採購則均為 5,000 萬元。選項 (A) 的金額已達標,且「驗收」確實屬於法定應監辦的階段,你的判斷非常敏銳。
監辦範圍與標案類別的辨析
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試考生是否能同時區分「金額門檻」與「法定程序」的細微差異。許多同學可能會被較高的金額(如選項 D)所吸引,卻忽略了「審標」程序在《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中,並非屬於必須報請上級機關監辦的法定行為(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你能過濾掉高額選項的干擾,找出符合門檻且程序正確的組合,展現了紮實的法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