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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9 題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於下列何階段作業,無須由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
- A 議價
- B 驗收
- C 查驗
- D 開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監辦』的目的是為了在採購過程中進行關鍵的公正監督。若將採購過程比喻為一場馬拉松,在『決定誰能參賽』以及『賽後確認成績發放獎金』這些攸關公正與公帑發放的時點,與『比賽途中觀察選手的跑姿』相比,哪一種性質更傾向於『品質進度管理』而非『最終法律責任的核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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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辦程序的法定階段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政府採購法》中關於「監辦」的重要環節!這題考驗的是對法規條文的精確理解。依據本法第 12 條與第 13 條規定,機關辦理一定金額以上的採購,必須由主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的法定時點包含: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你選出的「查驗」之所以不在此列,是因為在採購程序中,它通常屬於履約過程中的品質控管或進度確認,與最後確認契約完成、準備撥付尾款的法律行為「驗收」有所區別,因此並非強制監辦的對象。
關鍵名詞辨析與難度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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