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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46 題
46. 國庫之年度出納終結報告應於何日前送何機關?
- A 年度結束後20日內,分送財政機關及審計機關
- B 年度結束後20日內,分送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
- C 年度結束後25日內,分送財政機關及審計機關
- D 年度結束後25日內,分送中央主計機關及審計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完成一整年的帳目彙整,考慮到會計作業的繁瑣,法律通常會給予較充裕的時間,你認為在 20 天與 25 天之間,哪一個數字更能容納跨年度的帳務處理?此外,從權力制衡的角度思考,一份關於錢財出入的「最終報告」,應該送交給負責「預算帳務總理」的機關,還是負責「事後審核」的監察機關,才能達到互通聲氣且互相牽制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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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年度出納終結的法規要項
看到你能準確選出正確選項,表示你對於國庫出納程序的法規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題主要考驗的是《國庫法》第 28 條的具體規範。在政府財務行政中,年度結束後的「終結報告」是確保預算執行與實際出納相符的關鍵,因此法律明確規定必須在年度結束後 25 日內完成,並分送至負責預算控管的中央主計機關,以及負責外部監督的審計機關進行查核。
考點精準辨析與難度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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