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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2 題

22 國內之公司,無法享有憲法所保障之下列何種基本權?
  • A 財產權
  • B 言論自由
  • C 結社自由
  • D 宗教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律之所以要創立「公司」這種組織,通常是為了達成什麼樣的目的?接著請進一步推敲,在各種憲法保障的權利中,有哪些權利是必須具備「大腦思考」、「良心感應」或「靈魂信仰」這類人類特有的精神特質才能實踐的?如果一個組織在本質上不具備這些特質,它還能主張這項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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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主體的性質辨析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顯示你對「權利主體」的範疇掌握得相當紮實。在憲法學理中,國內公司作為法人,雖然在法律上被賦予獨立的人格,但並非所有基本權都能無差別地套用。判斷的關鍵在於該權利的「性質」是否適合由法人行使。例如財產權、言論自由(如商業廣告)與結社自由,在性質上都與法人的運作或經濟目的相符,因此受到憲法保障。

宗教自由與自然人之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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