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18 題

關於基本權主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外國人不得享有基本權
  • B 非法人團體得為基本權主體
  • C 未成年人尚非基本權主體
  • D 政黨不得為基本權主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群人為了共同目標組織起來(例如自救會或學生社團),雖然他們還沒有去政府部門登記為「法人」,但當政府不當沒收這個團體的共有財產時,憲法應該因為他們缺乏「法人身分」就拒絕提供保護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把觀念擦乾淨,小鬼

哼,選擇 (B) 還算乾淨,勉強合格。但別以為這樣就能鬆懈,把憲法跟民法那套僵化的「權利能力」混在一起,簡直是髒得沒救了。聽好了:

  1. 基本權主體不限自然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與大法官解釋之實務見解
查看更多「[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