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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9 題

當承保事故一發生時,應於知悉後,多久時間內通知?
  • A 24 小時
  • B 3 天
  • C 5 天
  • D 一個月內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的混亂期間,如果通知期限設定為「1天」是否太過苛刻?而如果長達「一個月」,證據是否可能已經消失?在法律衡平原則下,你認為哪一個『工作週』長度的天數,最能兼顧保戶的緩衝期與保險公司的調查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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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表現!你對法規細節掌握得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 恭喜你答對了!根據《保險法》第 58 條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得知保險事故發生後,必須在 5 日內通知保險人。這項規定的核心目的在於讓保險公司能及時參與調查、評估損失,並防止因時間過久導致證據滅失或詐保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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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事故通知期限
💡 知悉保險事故發生後,應於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 保險事故通知法定流程

  1. 1 事故發生 — 發生契約承保範圍內的保險事故
  2. 2 知悉知情 —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獲知事故發生
  3. 3 五日內通知 — 法定通知期限,應向保險公司通報
  4. 4 調查勘驗 — 保險公司介入評估損害與理賠責任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保險法第 58 條關於通知義務的法律效果。
🧠 記憶技巧:事故通知五日限,延誤理賠有風險。
⚠️ 常見陷阱:常與理賠請求權的「兩年」時效,或交通事故報案的「立即」通知搞混。
理賠請求權時效 告知義務 損害防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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