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0 題
10 傷害保險中,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其法律效果為何?
- A 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 B 受益人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 C 被保險人得撤銷受益人之受益權利
- D 保險人得撤銷保險契約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傷害行為中,被保險人幸運地生存了下來,你認為法律應該直接替他決定更換受益人,還是應該賦予這位「當事人」權力,讓他自己決定是否要收回原先給予對方的利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傷害保險中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之法律效果。依據保險法第134條明文規定:「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由於題目特別指出受益人之行為屬於「未遂」階段,故應適用該法條後段之規定,賦予被保險人得撤銷該名受益人受益權利之權限。選項C「被保險人得撤銷受益人之受益權利」與法條原文完全相符,為正確答案。至於選項B所指之「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依同條前段規定,須為故意傷害既遂時方能適用,並不符合本題未遂之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