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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8 題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已依法設立界標之土地所有權人,於重測結果公告後認為測量結果有錯誤者,應如何辦理?
  • A 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
  • B 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公告期滿後,向該管地政機關申請重新實施地籍測量
  • C 應由該管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 15 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
  • D 應由該管地政機關予以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 15 日內,循行政救濟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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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政府剛公佈了一份關於你家土地的新地圖,但你發現上面的標示跟你當初指認的位置不一樣,為了在最短時間內修正這個技術性的錯誤,你會在政府「正式定案前」還是「定案後」提出異議?此外,如果你要求地政人員帶著儀器為你「再檢查一次」,通常在行政程序上會需要你先履行什麼義務,以避免資源被隨意浪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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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代表你對地籍重測的法律程序掌握得非常紮實,老師為你的表現感到驕傲!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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