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63 題
63 機關辦理驗收,如驗收結果與規定不符,但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時,機關得採取下列何種措施完成驗收?
- A 減價收受
- B 延長保固期
- C 沒收保證金
- D 記點扣款
思路引導 VIP
在工程實務中,如果承包商交付的成品與契約有些微落差,但這點落差既不影響結構安全,也不會讓使用者感到不便。如果此時強制要求廠商拆掉重做,反而會造成社會資源浪費且延誤結案時程。在這種「瑕疵微小且不損及功能」的情況下,你會建議機關採取什麼樣的配套機制,既能讓這份工作合法結束,又能反映出成品與原始契約價值之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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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中的彈性驗收機制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這個選項,代表你對《政府採購法》中有關驗收與履約管理的核心邏輯掌握得很紮實。這題的考點在於減價收受的適用情境,根據法規,當驗收結果與契約規定不符,但在「不影響安全、不妨礙使用需求、不減少通常效用」的前提下,機關為了兼顧行政效率與契約正義,可以不必強制拆除重做,而是改採減價的方式完成驗收手續。
條文關鍵與難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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