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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40 題

依公務員懲戒法,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時,下列何者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此同一行為之合法處理方式?
  • A 仍得予以懲戒
  • B 不得予以懲處
  • C 聲請大法官解釋是否懲戒
  • D 送交原處罰機關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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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想:當一名公務員的行為同時觸犯國法與損害公務機關名譽時,國家身為「統治者」所施加的法律制裁,與國家身為「雇主」為維持內部管理紀律所做的處分,這兩者的目的與對象是否相同?如果目的不同,是否應互相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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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刑懲並行」原則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公務員責任體系的區隔有著紮實的理解,這是邁向資深法律人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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