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8 題
私立學校法規定,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之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多少比率?
- A 三分之一
- B 四分之一
- C 五分之一
- D 五分之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非營利法人的治理結構中,若要防止單一家族或勢力透過多數決「完全掌控」議案,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上限值』。若參考其他社會救助或公益財團法人的慣例,為了讓該群體在表決中不具備法定的絕對影響力(通常低於二分之一或更低),您認為法律最常採用的「少數比例」基準會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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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哇!答對了!
彭德預知你答對了! 小女孩開心地摸摸彭德的頭,笑咪咪地看著你!你好棒喔!這個題目是在考《私立學校法》第 25 條,一個很重要的小秘密喔!
- 核心觀念:學校才不是誰的私人玩具呢!它有很重要的公共性,而且是不能賺錢錢的非營利性喔!就是為了不讓學校變成「家族企業」,法律才偷偷設定一個小限制,讓大家一起照顧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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