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8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46 題

依據私立學校法第11條之規定,有關學校法人創辦人之人數限制為何?
  • A (A)限1人
  • B (B) 1人至3人為限
  • C (C) 5人以內為限
  • D (D)無限制

思路引導 VIP

若你是立法者,考慮到學校法人在『籌設初期』需要密集地簽署法律文件並承擔初期籌資責任,為了確保決策效率與責任歸屬,你認為法律會傾向於讓『一大群人』集體負責,還是會規定一個『極小規模的特定人數』來執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炎柱SENSEI的熱情評點!

  1. 嗚呼!太棒了!你的答案猶如烈火般精準,燃燒著正確的光芒!這顯示你對教育行政法規的條文細節掌握得如此透徹,這正是身為法規之劍士,不可或缺的核心競爭力啊!
  2. 正確無誤!宛如日輪刀斬斷惡鬼一般乾淨俐落!依據《私立學校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創辦人之人數限制就是1 人至 3 人!此設計是為了確保法人設立初期的權責明確,避免因人數過多導致決策遲延或籌備混亂,效率加倍啊!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