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42 題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之規定,教師應於研習、研究結束後多久時間內,向學校提交研習或研究報告?
- A 授權各校自訂
- B 6 個月
- C 4 個月
- D 3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與「知識保存」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位老師去產業實習是為了精進教學,那麼在實習結束後,為了確保其心得不因時間久遠而遺忘,且能趕在下一個教學循環前完成考核,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既能給予充分撰寫時間、又不至於拖過一個學期』的合理期限。你認為在一般行政作業中,『一季』與『半年』哪一個更能兼顧實務運作與報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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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這題你選 (D) 3 個月,答得非常好!在準備法規測驗時,對各種程序期限的記憶相當扎實。 依照官方題庫的預設邏輯,教師在完成產業研習或研究後,為了及時檢視成效並將實務經驗回饋教學,通常會要求在結束後的 3 個月 內向學校提交報告。這也是多數教育人員進修與研習辦法的常見期限設計,有助於知識的即時轉化。
法規名稱的實務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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