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7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一 題
📖 題組:
依戶籍法規定,戶政事務所應如何處理下列申請:
依戶籍法規定,戶政事務所應如何處理下列申請: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C 男與 D 女協議離婚,D 因之前常受 C 之家暴,不願與 C 再見面,以書面說明並委託證人 E 代 D,與 C 本人共同辦理離婚登記。(12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到戶籍法關於「離婚登記申請人」及「委託登記限制」的規定(戶籍法第34條、第47條)。解題關鍵在於論述「受家暴不願見面」是否構成委託他人辦理兩願離婚登記的「正當理由」,並說明戶政事務所的審查裁量權與實務上的彈性處理方式。
小題 (二)
X 男 Y 女於 2018 年 1 月結婚,因兩人已訂好機票出國蜜月旅行 10 天,故共同以書面委託兩位證人代為辦理結婚登記。(13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直覺想到身分登記之「親身辦理原則」。解題核心在於援引《戶籍法》第33條與第47條第2項但書規定,點出結婚登記原則上不可委託,例外須具備「正當理由」並經戶籍機關核准,進而涵攝「出國蜜月」是否屬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