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7 題
有關決算審計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 4 個月內,提出決算於立法院
- B 審計部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 3 個月內完成審核
- C 立法院、監察院或各委員如有諮詢或需要有關審核之資料,審計長應答復
- D 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應注意歲入、歲出是否平衡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政府運作的「專業監督」流程來思考:當行政機關把一整年的開支帳單編好後,為了確保帳目真實無誤,在送交民意代表(立法院)最後把關之前,理應先送交給哪一個具備專業審計權、獨立行使職權的憲法機關進行「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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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關於決算審計規定中錯誤的選項。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60條規定:「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由此可知,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提出決算的對象依法應為監察院,而不是立法院。因此,選項 A 稱行政院提出決算於立法院的敘述與憲法規定不符,為本題應選的錯誤選項。
決算審計程序與時限
💡 決算編製、送審與審核之法定權責機關與時限要求。
🔗 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計流程
- 1 行政院提出 — 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送監察院審計部
- 2 審計部審核 — 收到決算後3個月內完成審核並製作報告
- 3 立法院審議 — 審計長提報審核報告,並接受立委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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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決算審核後發現違法或失職,審計機關可移送監察院行使彈劾或糾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