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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申論題 107年 [地政] 土地登記概要

第 二 題

二、實施建築管理前無使用執照之建物,經提出足資證明實施建築管理前已興建完成之證明文件,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者,其登記面積如何認定?其據以計算登記費之權利價值如何認定?請分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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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先將問題拆解為「面積認定(實體範圍)」與「權利價值(登記規費)」兩大核心。解題時需精確連結《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實施建管前建物登記)與第49條(權利價值計估),並以「原則」與「例外(或無證明時的替代方案)」的層次來鋪陳答案,方能獲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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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實施建築管理前無使用執照建物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其登記面積及計算登記費之權利價值應如何認定。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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