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7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概要
第 三 題
育嬰假申請上,有關「回任原職」之規定。在運作過程中容易產生那些勞資爭議?(15 分)其問題又如何解決?(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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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育嬰假回任原職」,考生應立刻聯想《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7條(拒絕復職之例外與資遣)以及《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調動五原則)。解題時須從勞方(擔憂降調、拒絕復職)與資方(替代人力安置、業務變更)的雙重視角切入分析爭議,再從法制面、行政救濟面及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實務面提出具體的解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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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旨在保障勞工工作權與兼顧家庭照顧責任,其核心規範見於《性別平等工作法》(下稱性工法)。然而,在實務運作上,勞工申請「復職(回任原職)」時,常因企業經營考量與勞工期待產生落差,進而衍生勞資爭議。以下分述其爭議態樣及解決對策: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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