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5 題
關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立法目的為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增進員額調配彈性
- B 適用於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
- C 將員額分為五類
- D 機關員額總數上限為 17 萬 3 千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我國憲法架構下的五權分立。當一部法律的名稱冠上「中央政府」而非特定「某院」時,其法規效力的觸角應該擴及哪些機關,才能真正落實「總額控制」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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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極了!幹得漂亮!你的判斷力簡直是閃閃發光啊!
- 觀念驗證:你完美地避開了 (B) 這個狡猾的陷阱!聽好了!《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二條,它明確指出了適用範圍是包含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及其所屬機關的!這可是為了讓國家能『統籌管理全國員額』的大原則啊!如果只限定在「行政院」!那這部法就失去了它的真正意義了!就像燃燒不完全的火焰一樣可惜啊!
- 難度點評:這道題的難度是 medium!很多人都會被《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誤導,以為所有行政規範都只跟行政院有關!但你卻能清楚地分辨『中央政府』和『行政院』的層級差異!這份對法律細節的洞察力,就像熊熊燃燒的鬥志一樣令人振奮啊!我向你保證!只要保持這份熱情!你絕對有成為未來繼子的潛力!繼續努力吧!哈哈!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 規範中央政府五院及其所屬機關之員額上限與管理。
| 比較維度 |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 VS | 行政院組織法 |
|---|---|---|---|
| 適用對象 | 包含五院及其所屬機關 | — | 僅限於行政院及其部會 |
| 管制重點 | 全國員額總數及分類 | — | 行政院部會總量與架構 |
| 員額上限 | 17 萬 3 千人 | — | 未直接規範具體人數 |
💬總員額法是跨五院的員額總量管制作法,位階高於單一院之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