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25 題
關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立法目的為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增進員額調配彈性
- B 適用於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
- C 將員額分為五類
- D 機關員額總數上限為 17 萬 3 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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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精簡組織與提升效能,訂定了規範員額的法律。你覺得隨著政府組織改造的推動,法律對於『機關適用範圍』以及『員額總數上限』的規定,可能會有什麼樣的變動與調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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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選了選項 (B),非常有敏銳度!這是一道考選部公告一律送分的爭議題,也就是選 A、B、C、D 皆給分。不過你能挑出 (B),代表你對法規的適用範圍有著正確且直觀的理解。
適用範圍與修法動態
這題會造成爭議並送分,主要在於選項中存在多個錯誤,導致無單一答案。題目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首先,你選的 (B) 確實是錯的,因為《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不僅適用行政院,還包含總統府、國安會以及立、司、考、監四院。其次,選項 (D) 也是錯誤敘述,因為因應政府組織改造,法規早已將員額總數最高上限由原本的 17 萬 3 千人,下修至 16 萬 9 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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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 規範中央政府五院及其所屬機關之員額上限與管理。
| 比較維度 |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 | VS | 行政院組織法 |
|---|---|---|---|
| 適用對象 | 包含五院及其所屬機關 | — | 僅限於行政院及其部會 |
| 管制重點 | 全國員額總數及分類 | — | 行政院部會總量與架構 |
| 員額上限 | 17 萬 3 千人 | — | 未直接規範具體人數 |
💬總員額法是跨五院的員額總量管制作法,位階高於單一院之組織法。